关于姜堰区罗塘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农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苏-泰州-姜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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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罗****服务中心建设(农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5-08 15:09

**市姜****社区******社:

你单位“关于**区罗****服务中心建设(农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农业智能化转型,促进农业发展,原则同意 **市兴达****公司编制的《**区罗****服务中心建设(农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项目审批代码:2605-321204-04-01-889027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农机库768平方米(其中农机库256平方米、农资配送间256平方米、****中心128平方米、教学室128平方米);**烘干房384平方米。

2、装备配置:购置并安装农机作业智能监测设备10台、烘干作业智能监测设备10台、粮食提升输送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1套(含清理除杂、输送等功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0万元,所需资金由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已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建设年限:6个月。

五、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该项目总投资低于1000万元,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相关招标事项严格按照区数据局的核准意见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四制”,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责,做好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强制性安全质量管理。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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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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