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客观、公允确定****一批生产运输车辆资产价值,依法推进资产转让工作,现公开征集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公司拟转让一批生产运输车辆资产评估服务
评估标的位置:**市**街道办公****工业园区内)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报告提交期限:采购人提交完整评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成交人逾期交付、成果质量不合格或不配合备案、补正、挂牌等工作的,视为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选定服务机构。
成果要求:
1.出具符合国有资产处置规定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纸质版一式叁份);
2.最终评估成果文件及全套资料,须符合国有资产交易监管政策、**壮族自治区及**市国有资产公开挂牌转让流程规范,****国资委评估备案、核准及产权交易机构挂牌前置审核条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办理备案报审、资料补正、合规核查等全流程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挂牌转让前期审批。
二、采购内容
****公司拟转让一批生产运输车辆资产评估服务(含现场勘查、市场调查、价值估算、报告出具、报告修改、备案配合、挂牌配合等全部工作),车辆明细详见附表。
三、评估服务费最高限价
本次评估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3,9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已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且具有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类资产评估相关执业经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业绩要求: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 36个月内,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至少1项国有资产(公务车辆、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类)资产评估项目,不接受分包、挂靠、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服务合同、国资备案文件等有效佐证材料,业绩时间以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五、成交原则
在资格文件符合要求,报价在最高限价以内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六、报名时间
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七、询价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在****市****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n)下载本询价文件。
八、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6月11日18时00分前,递交至:****市****集团有限公司106办公室,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市****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兰怀山路18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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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