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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市城市客运“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现按照规定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考核合格结果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附件:**市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名单(2026年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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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