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已批准立项,项目招标方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
2.1.2合同估算价:53.28万元
2.1.3工期要求: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承包人须达到招标人的工期要求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号楼;老食堂;马厩;**商会旧址;北门遗址、****公司旧址;陆小波、赛珍珠、梦溪园故居的房屋和公共区域的零星维修。(常规维修:所有房屋屋面、落水沟、瓦头维修。计划维修:所有氛围灯、灯带安装及维修;道闸;搬运。突发维修:博物馆范围馆区内路面、博物馆范围馆区内地面石材、栏杆、扶手、座椅、房屋维修、水电、油漆出新、门锁更换维修、墙面出新、门窗玻璃、展览展柜、地胶、屋顶面等零星维修。)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在其他维保服务单位的或未列入本次零星维修范围内的,且单项造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内的零星工程,由招标人直接委托原中标单位实施,不再另行组织招标,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审**果为准。
2.3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一年履行期限届满或合同全部价款支付完成,任一条件先行完成合同即行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招标文件叁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方式:当面获取(地址:****广场6号楼1115室)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26.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511-****0398),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如下:
(邮箱报名时,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备注:
1)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5.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下午14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会****广场6号楼1115室)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第三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中标人数量:1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站发布。
10.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11.公告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伯先路85号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0511-****714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潘工、钱工
电话:0511-****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