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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加工部年产5000吨硫酸铵颗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加工部年产5000吨硫酸铵颗粒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乔屯乡于庙村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意见扫描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国忠
联系电话:15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