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09日 |
| 标 题:****审批局关于灵****公司********马道枢纽糖料蔗良种繁育及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园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发文字号:灵审批涉农〔2026〕4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9日 |
灵****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4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灵****公司********马道枢纽糖料蔗良种繁育及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园项目位于****市**县旧州镇石桥村,取水用途为农业用水,取水水源为地表水。项目规划建设共2座****及1****泵站:1#********水库中段右岸环库土路边**大口井及泵房,在泵站东南侧**头处建设1#高位水池;2#********水库左岸一冲沟处**大口井,在临近土路**泵房,在泵站北侧牛屎岭处建设2#高位水池;3#补水泵站拟在伏地虎村古**位置**大口井及泵房,补水泵站与2#****共用高位水池。项目为糖料蔗灌溉用水项目,主要用水为糖料蔗灌溉用水。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A0133:糖料种植”,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行业。项目设计年取水量45.52万m3,日最大取水量3480m3/d,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
项目属于**项目,含运行期取水。
项目取水主要用于糖料蔗灌溉用水,项目取水方式为提水工程提水,项目取水点共3处,取水口1#在**县沙****水库,位置为东经108°57′27.68″,北纬22°27′57.36″;取水口2#在**县旧****水库,位置为东经108°57′18.41″,北纬22°25′55.69″;取水口3#位于**县沙坪镇古天村古**右岸,位置为东经108°57′43.36″,北纬22°26′35.70″。1#泵站配备250QJ80-160/8潜水泵共两台(一用一备),流量80m3/h,扬程160m,功率55kw;2#泵站配备250QJ50-130/10潜水泵共两台(一用一备),流量50m3/h,扬程130m,功率30kw;3#补水泵站配备250QJ50-78/6潜水泵共两台(一用一备),流量50m3/h,扬程78m,功率18.5kw;计量设施为机械水表(非在线)。项目通过抽水管道、****及输水管道将灌溉用水由取水口处输送至项目用水地点进行农田灌溉。项目年取水总量为45.52万m3/a,项目取水保证率为90%。
三、项目日最大取水量3480m3/d,项目最大瞬时取水流量为0.0361m3/s,满足取水需求。项目取水符合**县用水总量控制等水**刚性约束控制指标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总量45.52万m3/a。
四、本项目主要为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农林业鼓励类项目,同时满足**县水**刚性约束制度指标要求,取退水满足**县水**管理“三条红线”的控制目标,区域水**配置的相关要求,取用水方案合理、可靠、可行,项目取用水合理。
五、项目建设不涉及水功能区划,工程取水对下游水功能区水文情势和其他用水户的影响较小,不会对下游河段水质造成破坏,符**功能区要求。
六、项目建设,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装符****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行政审批局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请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单位,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税。
九、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审批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