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万件针织服装、1000万片高档针织衣片砂洗、水洗建设项目 |
**省**市**市**街道加佳路69号 |
**** |
本项目总投资920万元,项目拟利用4#厂房车间进行扩建工程,采用先进砂洗、水洗等清洁生产技术,选购先进的砂洗、水洗机等设备共计115台(套)。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项目综合废水暂存于污水站调节池内,由管道泵****集团****公司****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嵊新****公司处理。 废气:污水处****处理站易产生臭气的处理单元加盖密闭,废气经收集后经“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排放,排放口高度15米(依托盛泰三塘厂区)。 噪声: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
| 2 |
浙****公司600万套电热元器件及金属配件项目 |
**市三界镇M2023-56 号出让地块 |
浙****公司 |
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厂区内现有自有工业厂房,通过购置熔化电阻炉、压铸机、液压机、冲床、半自动发热管生产线、全自动超声波清洗线(含酸性脱脂、碱性脱脂、无铬钝化)、智能化微电脑气氛炉焊接生产线、全自动表面喷涂智能生产线、检测设备等生产设备,采用熔铝压铸、下料、机加工、焊接、清洗、涂装、组装、检测等生产工艺,实施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的生产,项目投产后产品产能为年产600万套电热元器件及金属配件。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处理站“隔油调节+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①钎焊废气:废气收集后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装粉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熔化压铸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油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④喷砂废气:废气经“水旋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⑤镜光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旋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⑥喷漆、烘干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金属边角料、废引线、废砂、废砂布、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公司综合利用;废焊渣交由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熔炉废渣、喷淋捞渣、废槽液槽渣、水帘废水、废活性炭、隔油废油、污泥、废油桶、其他废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收集的废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3 |
嵊****公司年产 1200 万米坯布**项目 |
**市****园区南路 10 号 |
嵊****公司 |
项目采用上浆、烘干、整经、喷气织造等工艺,购置浆纱机、燃气锅炉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 1200 万米坯布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简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