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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申请的**县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主要变更内容:
1、1#楼、2#楼建筑层数由原设计14层调整为13层,相应调整2栋建筑的建筑高度;
2、取消2#楼原设计地下夹层;
3、取消原1#楼第十一层的露台;
4、将1#楼原室外梯调整为阳台;
5、因取消地下夹层,相应调整局部地下室平面布置;
6、总建筑面积38182.5平方米调整为33729.95平方米;
三、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6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0488
******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