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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 ******厅关于印发**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3号),明确“县级每半年公开一次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对**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日—6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联系科室:****种植业专班,联系电话:****3285。
**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06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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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