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城发财务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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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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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现就**城发财务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

**城发财务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财务系统升级和信创改造,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软件系统相关功能开发并完成调试、集成工作,验收后免费维保1年。

88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4时(**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二)获取方式:

1、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09:30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七、投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一室。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2026年6月12日09:30时。标书代写

九、开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一室。标书代写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1、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2、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①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②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十一、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标书代写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home)。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当日查询。标书代写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180****0560

2、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30****8703 0579-****8022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9-****8022

地址:**市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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