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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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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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澄清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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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县]**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
招标代理负责人: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名称: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信息时间: 2026-06-02】
**省水利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
项目建设地址 **省**市**县
核准/备案机关 ****委员会
招标内容与范围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含设计评审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招标控制价 ****000.00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142.66 中标排序 2
非第一名中标说明 **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招标于2026年5月21****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招投标。招标结束后,我单位在组织上述项目评标结果复核及后续合同准备过程中,发现部分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所附山塘位置分布图存在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与招标单位对接,招标单位提供项目区域平面图,投标单位通过现场踏勘,将山塘位置、名称标注在平面图上。”鉴于以上与事实严重不符,我单位有充分理由认为: 1、投标单位可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测量;2、投标单位提交的成果平面图不能真实反映项目现场实际情况;3、投标单位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我单位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招标人和监督部门商议,****委员会进行评标。
项目负责人 黄明华 注册编号 AS****976;
项目负责人专业
勘察设计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方式 185****2230
联系地址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浦 联系方式 150****0220
联系地址
其他说明
****建管处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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