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县]**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结果公示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
| 建设单位 | **** | ||
| 标段名称 | **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 | ||
| 项目建设地址 | **省**市**县 | ||
| 核准/备案机关 | ****委员会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含设计评审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 ||
| 招标控制价 | ****000.00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21日 |
| 中标结果信息 | |||
| 中标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 | ****142.66 | 中标排序 | 2 |
| 非第一名中标说明 | **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招标于2026年5月21****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招投标。招标结束后,我单位在组织上述项目评标结果复核及后续合同准备过程中,发现部分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所附山塘位置分布图存在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与招标单位对接,招标单位提供项目区域平面图,投标单位通过现场踏勘,将山塘位置、名称标注在平面图上。”鉴于以上与事实严重不符,我单位有充分理由认为: 1、投标单位可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测量;2、投标单位提交的成果平面图不能真实反映项目现场实际情况;3、投标单位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我单位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招标人和监督部门商议,****委员会进行评标。 | ||
| 项目负责人 | 黄明华 | 注册编号 | AS****976; |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
| 勘察设计人员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方式 | 185****2230 |
| 联系地址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浦 | 联系方式 | 150****0220 |
| 联系地址 | |||
| 其他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