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优质农作物品种、绿色种养技术、现代农业管理模式推广应用,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全面提升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农业农村局《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度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主体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透明、自愿申报、公平竞争、择优遴选、注重实效的原则。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放申报,全过程规范操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优先遴选示范能力强、技术基础扎实、辐射带动范围广、配合主管部门工作、群众认可度高的经营主体,切实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效能,助力粮食稳产增收、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本次申报主体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址须隶属于**市任泽区辖区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包含:******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种植养殖龙头企业等。
(一)主体资质齐全。依法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业技术服务、农技推广等相关业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资金核算及资料归档工作。
(二)信用记录良好。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偷税漏税、安全生产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基础条件达标。拥****基地、办公场所及技术培训场地;配套完善的生产设施设备,具备承接新品种引进、新技术试验示范、农业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交流等项目能力;拥有专职农业技术人员2名及以上,能够常态化开展农技服务工作。
(四)示范带动较强。主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或果蔬、畜禽等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长期为周边散户、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辐射带动农户数量多,在本区域同行业内具备较高影响力。
(五)履约能力充足。****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与工作调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规范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近三年承接同类财政涉农项目的主体,须全部完成项目验收,无违约、整改不合格等问题。
入选实施主体需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围绕全区农业发展重点任务,开展多元化农技推广相关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基地。****基地,打造标****基地。重点开展优良粮油品种、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种养循环、农产品初加工等先进农业技术试验、对比、示范工作,总结适配我区的标准化种养技术模式。
(二)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农业农村局开展常态化农技推广工作,全年组织种植户、养殖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专题技术培训不少于4场次;承接区级及乡镇级农业技术现场观摩会不少于3次,直观展示新技术、新品种应用成效。
(三)强化基层技术服务。组建专项技术服务小队,下沉辖区各村镇,针对农业生产痛点难点,常态化开展入户指导、田间诊断、技术答疑等服务;协助农技部门收集农业生产数据、反馈农户生产诉求,助力全区农业技术普惠化发展。
(四)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结合任泽区产业规划,聚焦粮食安全生产、特色果蔬种植、规模化畜禽养殖等产业方向,探索推广高效种养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一)补助方式。2026年我区计划择优遴选3****示范场;3****示范场;2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根据我区实际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资金扶持,对农业科技主体,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含生物育种产业化)试验示范所需的肥料、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补助。根据主体规模、任务完成质量、辐射带动成效综合核定补助金额。
(二)补助标准。3****示范场每个场所补助标准为5万元;3****示范场所每个场所补助标准为3万元;2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主体补助资金1万元。
(三)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仅限用于项目相关支出,主要包括:示范场、农业科技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含生物育种产业化)试验示范所需的肥料、种子、试验设施装备、技术培训物料、专家聘请费用、观摩活动组织费用、配套生产设备购置、技术宣传资料印制等,严禁挪作他用。
1、《2026年任泽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基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流转正式合同复印件;
4、现有技术人员花名册、相关从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近一年生产经营台账、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佐证材料;
6、信用承诺书、无不良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7、其他补充佐证材料(荣誉资质、往期项目验收报告、媒体宣传资料等)。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原件备查。
1、申报时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8日,工作日受理申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超出规定时间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2、报送地点:****科技教育股(东楼305室)
3、联系人及电话:冯秀花 0319-****239
1、材料初审: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室对申报主体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
2、综合评审:****小组,结合申报主体经营规模、技术实力、示范能力、过往履约情况等维度进行综合打分评审;
3、公示确定:根据评审得分排名确定拟入选主体名单,****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2026年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
1、申报主体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涉农项目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区各类农业财政补助项目;
2、入选主体未按照要求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的,区农业农村局将终止项目**,收回全部财政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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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