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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司****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地点:**省**市**县****水库院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主****水厂现厂区西侧**进水泵房、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池、吸水井、供水泵房、加氯加药间、缓冲水池以及深度处理区(臭氧发生间、活性炭过滤池及深度处理间、提升泵房、中间水池)并配套相应能力的工艺设备,改扩建后,水厂供水能力达到7.5万m3/d。主要生产工艺为混凝-絮凝-沉淀-过滤-臭氧活性炭-**池-加氯加药。
公示时间:2026年6月02日至2026年7月0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姜经理
联系电话:0543-****11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