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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相关工作,发挥好先行示范作用,进一步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市第五批智能建造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6月2日至6月25日。
二、申报范围及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施工许可证),申报主体可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鼓励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满足《**市建设工程项目智能建造水平评价要点(2025版)》要求。
四、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按照《**市智能建造水平评价管理办法(2025版)》准备相关资料。申报主体向项目属地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及初审工作。****住建局。
完成初审流程后,申报主体于 2026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报****协会处(**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B座1303室)。
市住建局按照《**市智能建造水平评价管理办法(2025版)》组织开展全市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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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
(市住建局联系人:淳老师,电话:028-****9318
****协会联系人:苏老师,028-****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