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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三、如对以上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控制中心物资采购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物资采购科 0931-****481 纪委办公室 0931-****713
四、成交单位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主动联****控制中心(联系人:吴忻 0931-****853),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
****控制中心
(****学院)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