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询比人为****(以下简称“****公司”、“询比人”、“我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和服务范围
****公司****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规范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妥善处理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及各类日常涉法事务,保障各项业务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现拟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工作,择优选取专业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服****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全流程、常态化、专业化的综合性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2服务内容
****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建议和依据,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公司要求出具书面意见;
(二)参与起草、审核、修改公司章程、规章管理制度、授权体系等内部制度文件,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三)负责起草、审查、修改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合同、协议、确认书、催收函等各类法律文书,****公司要求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公司要求,出席公司内部会议,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为公司内部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公司要求,参与公司与业务**方或相对方的会谈、谈判,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进行人事劳动管理,防范劳动纠纷;
****公司****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公司开展的贷款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服务,对“企业”类项目相关材料进行法律合规审查,并按公司需求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需要落实的放款条件的复核;以及起草、审查或修改项目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同时针对逾期或不良项目协助进行法律催收、清收,出具律师函等;
****公司****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信息,****公司运营和业务开展产生影响的,作出相应的提示、说明和关于改善经营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建议;
****公司需要进行法律培训或法治宣传,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
(十一)接受电话、邮件或现场法律咨询,安排****公司现场坐班办公半天;
****公司涉诉、涉案事宜,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公司要求,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
(十四)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4服务方式
1.服务团队律师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专题研究论证等活动或者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
2.服务团队律师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应比选人要求提供法律培训、定期上门或者应邀参加相关会议以及到应急事件现场等法律服务,其余时段采取电话、微信、邮件等远程线上办公模式提供优质服务。
1.5服务费用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含前述“服务内容”所有项)最高限价为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年。
1.6服务期限
常年法律顾问实行聘期制,期限为1年。第1年到期后,在服务内容与服务价格均不变的情况下,比选人对第1年法律顾问服务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可续聘1年。
2.询比申请人要求
2.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系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参选人需在**地区设有总分支机构。
(2)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选人指派的服务团队人员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
(3)在项目服务期间,申请人应至少配备5名律师以确保项目服务质量;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参与项目服务,且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2.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或其他认证系统(仅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法查询的有限合伙企业等适用)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询比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
(3)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询比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询比。标书代写
2.3其他要求
(1)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询比。若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询比的情形,优先由该等申请人之间协商确定一家单位继续参与询比,若协商不成,则由参选文件送达时间较早的单位继续参与询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申请文件获取的方式
(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6月3日0时0分至2026年6月10日0时0****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询比并下载询比文件。询比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2)采购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生成的子账户。
采购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询比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询比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在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获取询比文件的单位,须与后续实际参与询比的单位保持一致。
(5)除上述方式外,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4.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1)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9时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询比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询比申请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询比申请人持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询比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询比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询比申请文件,其询比申请无效。
5.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7.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处理
(1)询比申请人对询比文件的异议以及询比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询比申请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询比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询比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询比申请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询比申请人提出异议以及询比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询比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 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询比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询比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招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在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列表中,进入所报名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根据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操作。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温馨提示
9.1 询比申请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9.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
9.3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10.询比人联系方式
询比人:****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A座17楼
联系人:赵老师 028-****7582
| 项目名称 | ****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选聘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