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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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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成立于2022年03月28日,全权负责天源、晋丰、金象、华昱、喜丰航、**气体、晋开、延化、****公司煤炭线上平台采购工作。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晋控装****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3000 | 910 | 1 | 不限 |
| B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晋控装****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3000 | 910 | 1 | 不限 |
备注:采购品种:**地区烟面煤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粒度 (mm) |
| A标段 | 烟煤 | 末煤 | 5500 | 15 | 0.6 | 30 | 12 | 30 |
| B标段 | 烟煤 | 末煤 | 5500 | 15 | 0.6 | 30 | 12 | 30 |
备注:灰熔点指标要求:灰熔点(流动温度)FT<1280℃。
****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6-06-03 13: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6-06-03 14:00
B标段:2026-06-03 14:0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通知 。
1、交易成功后,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竞价成交供应商竞价成功后及时联系董健156****0168签订合同,签订合****公司资质。 2、供应商超过2天未联系的,视为违约,****公司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
1、交货方式、地点:**省**市**晋控装****公司煤棚交货 2、运输方式:不限 3、交(提)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收货单位通知 7 日内到货,每日供货不低于1000吨。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6-06-03至2026-06-30
B标段:2026-06-03至2026-06-30
1、价格:含税到厂价, 含煤价、装卸车、运输、短倒、税金、风险等到达采购人交货地点全部费用。 2、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合同数量执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到货情况签订结算对账单,供货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后45 个工作日,以现汇或承兑形式支付货款。
1、数量计量依据:以实际收货方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 2、质量检验:以收货方检验结果为准。 3、煤质考核 3.1 以当期平均热值5500Kcal/kg为基准。 平均热值 5500Kcal/kg,按合同价结算;小于5400Kcal/kg拒收; 5400Kcal/kg Q<5500Kcal/kg,考核 20 元/吨。 3.2 水分 15%指标,超过 17%拒收。 15%<水分 17%考核计算公式:合同价*当期到货量*(当期水分平均值-15)/100。 3.3 硫分考核:当天平均硫分 0.6%不考核,硫分>1%拒收; 单次硫分>0.6%,计算考核公式:结算价*单次到货量*(单次硫分-0.6%)*5。 3.4 灰分考核:当期平均灰分 12%;当期平均灰分>12%则进行考核,灰分>15%拒收。计算公式:合同价*当期到货量*(当期灰分平均值-12)/100。 3.5 灰熔点:FT<1280℃,到站(港)化验 ,高于1300℃拒收。 入场化验高于1300℃,每高10℃考核 6 元/吨。 3.6 供货方煤炭到厂后,收货方逐车进行化验,不符合质量标准,可以按上述规定进行扣减、拒收。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1、出卖人根据买受人煤炭调拨需求拉运物至买受人指定地点,未经买受人同意发运货物或超发货物、变更送货地点的,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承担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的违约金。如因出卖人延迟交货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时,出卖人还应向采购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及赔偿金的,并不能解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3、出卖人延迟交货 3 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二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煤质出现问题时,以买受人出具的煤炭补偿通知单为准,在未结算数量上根据实际补偿金额相应扣减后,进行结算,如出卖人连续出现煤炭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向买受人支付赔偿金以补偿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卖人在货物发出起30日内仍无法向买受人提供发票的,买受人有权终止之后所有**。 6、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积极组织发货,如不能及时送货,应向买受人提供说明,如合同期限内,出卖人送货数量不足合同约定数量95%,并且没有提供有效的说明,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惩罚性违约金。送货数量超出合同约定数量,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7、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求买受人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惩罚性违约金。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允许基价出价
委托企业:董健 156****0168
交易中心:智瑞 137****6681
高云飞 155****1117
****中心:郭静蕊
电话:0351-****967 18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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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