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委、****机关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履约能力要求中“2.2.3投标承诺要求: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履约场所配备承诺函》,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承诺函必须包含以下全部核心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前,具备与本项目配送规模相匹配的食材仓储、分拣、加工、包装固定场所;明确承诺场所功能及标准完全符合采购文件4.2.1条款的全部要求;明确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要求提交全部真实、有效的场所证明材料,并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核实;明确承诺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上述要求,或提交的证明材料虚假、不实,或现场核实不合格,属于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明确确认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即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现更正为“2.2.3投标承诺要求: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履约场所配备承诺函》,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承诺函必须包含以下全部核心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前,具备与本项目配送规模相匹配的食材仓储、分拣、加工、包装固定场所;明确承诺场所功能及标准完全符合采购文件2.2.1条款的全部要求;明确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要求提交全部真实、有效的场所证明材料,并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核实;明确承诺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上述要求,或提交的证明材料虚假、不实,或现场核实不合格,属于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明确确认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即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履约能力要求中“2.3.3投标承诺要求: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冷藏运输车辆配备承诺函》,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承诺函必须包含以下全部核心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前,配备不少于2辆符合要求的生鲜食品运输专用冷藏车辆;明确承诺车辆技术标准及卫生条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4.3.1条款的全部要求;明确承诺租赁车辆的租赁期限完全涵盖本项目全部服务期;明确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要求提交全部真实、有效的车辆证明材料,并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核实及车辆查验;明确承诺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上述要求,或提交的证明材料虚假、不实,或现场核实不合格,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明确确认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即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依****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现更正为“2.3.3投标承诺要求: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冷藏运输车辆配备承诺函》,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承诺函必须包含以下全部核心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前,配备不少于2辆符合要求的生鲜食品运输专用冷藏车辆;明确承诺车辆技术标准及卫生条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2.3.1条款的全部要求;明确承诺租赁车辆的租赁期限完全涵盖本项目全部服务期;明确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要求提交全部真实、有效的车辆证明材料,并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核实及车辆查验;明确承诺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上述要求,或提交的证明材料虚假、不实,或现场核实不合格,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明确确认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即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依****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2日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编号:510********200006702[2026]00105,预算品目:C****9900 其他批发服务
2、监督投诉机构:****财政局,电话:028-****7932
3、质疑投诉机构:****,电话:028-****9451
名称:****
地址:**大道215号
联系方式:028-****8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都江****社区彩虹大道南段1****中心4栋11楼
联系方式:028-****94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冷燕飞
电话:028-****9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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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