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星泽精工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370吨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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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年产五金制品370吨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年产五金制品37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6月3日—6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五金制品37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宝盖镇实业路52号4#厂房1F北侧、铁皮房西北侧、6#厂房3F~4F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新****公司

五、项目概况:

****租赁出租方位于**市宝盖镇实业路52号4#厂房1F北侧、铁皮房西北侧、6#厂房3F~4F现有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投资2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五金制品370吨项目”。项目职员5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300天,压铸车间实行两班工作制,日工作24小时,模具车间实行一班工作制,日工作8小时,涂装车间实行一班工作制,日工作9小时,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五金制品37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不涉及新增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中心****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对压铸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压铸机1#~8#生产工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静电净化+袋式除尘”组合净化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压铸机9#~15#生产工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静电净化+袋式除尘”组合净化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对涂装车间采取密闭措施,人工喷漆线1#工艺废气、烘箱1#~3#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至“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组合净化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有机废气、人工喷漆线2#工艺废气、烘箱4#~6#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至“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组合净化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UV打印工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点漆及其烘干、设备进料管道及针嘴清洗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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