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日我局拟对**市**县宝泉镇水源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县**镇保安街
电话:0452-****369
邮编:164800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县宝泉镇水源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县宝泉镇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建设性质:**
(六)工程组成:**市**县宝泉镇水源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宝泉镇北侧,占地面积8812㎡。项目东侧为居民、西侧为道路、****政府、****砖厂。主要建设内容有:**地下水源井、备用水井各1眼,取水量为480m3/d,配套建设砖混结构井房和保护区边界围栏;**建筑面积300㎡****水厂一座,净水系统处理工艺为“次氯酸钠消毒”,净水厂内设净水间、泵房、低压配电室、值班休息室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外公共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净水厂冬季值班室采用电采暖,****水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主要为****净水厂的提升泵噪声。深井泵为地下设施、****净水厂内部,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