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2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中心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项目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软硬件基础设施运维(主要包括机房及其配套设施运维、网络与安全系统运维、服务器与存储系统运维等)、业务应用系统运维(主要包括运行监控、实时监测、数据处理、定期巡检、故障处理、日常技术支持等)、网络安全保障等三个方面,要求运维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随时响应。目前,该项目服务期限即将届满,若终止服务,将导致渔政信息化监管平台停运、视频监控失效、数据链路中断等情况。随着我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不断深化、水域生态保护要求持续提高,渔政信息化监管已成为常态化、必备化工作手段,****中心持续运维是保障日常渔政工作有序开展、落实上****工作部署、守住生态保护底线的核心支撑。因此,****中心运维服务,保障信息化平台持续稳定运行,具有极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标的名称:********中心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心运维服务项目服务期已届满,根据**省****工作部署,现需对系统网络传输链路、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开展专项维保工作。经了解,该系统核心云存储服务、通信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均由****提供,系统软硬件、链路、权限、数据深度融合、专属适配。专家组认为:1、更换供应商将导致网络传输异常、执法数据泄露丢失、系统管理权限失控等风险,在安全上有较高风险。2、该系统使用了云**,更换供应商将导致原有供应商积累的技术文档、服务文档等需重新积累整合,新供应商很难完成技术上的磨合,技术上有不可替代性。3、预算相对合理。综上,本项目不具备多家供应商承接条件,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由****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办事处昭亭南路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63-****861
联系地址:**市鳌峰西路4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