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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对****10万吨/年废催化剂等利用、再生项目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态度及环保方面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位于**省**市薛**邹坞镇**化工产业园内。总占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项目原材料主要为废催化剂、釜底残留物、含金属其他废物、废活性炭,预购置焙烧炉,回转炉,再生炉,精炼炉,预处置设备,再生系统一套,湿法系统一套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处理10万吨的规模,产品为各类无机盐、再生活性炭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信地址:**市薛**邹坞镇**化工产业园
联 系 人:周部长;联系电话:153****7891;邮 箱:****@139.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qq.com)等方式,发表对****10万吨/年废催化剂等利用、再生项目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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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