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改善我县水域环境工作,提高我县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根据 2025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市级生态农业扶持引导资金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县2026年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政府****办事处)申报。
二、扶持内容和环节
支持2026年池塘生态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申报条件
1、基地养殖面积连片100亩以上,优先考虑连片面积大者;
2、符合**县池塘生态化改造实施方案要求;
3、项目建设完工后达到相应绩效目标方能验收;
4、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开工建设,完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7年4月底。
5、申报基地未享受过其它类似财政资金支持。
四、补助标准
项目总资金80万元。
五、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实施计划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市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4、项目实施计划平面图:实施内容进行分项GPS定位;
5、养殖证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渔业渔政科:于永霞,186****1151。
六、相关要求
1、项目立项。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政府网站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2、项目批复。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规模、绩效目标,经专家初审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文批复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要求。
3、项目实施。项目批复后,不得擅自变更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以及建设标准。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确需要调整的,要在项目批复后3个月内,由原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批复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一律由县财政收回。
4、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用于与池塘生态化改造无关的支出。
下载附件1:淮财农〔2025〕66号 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市级生态农业扶持引导资金的通知(1).pdf
下载附件3:2026年市以上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x
下载附件4:2026年市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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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关于组织申报**县2026年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