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弘电器年产2000万个智能家电零部件项目 | ****新区沥海街道,**规划地块,南至规划地块,西至支河十三,北至乾诚道 | **** | 本项目位于**市**新区【2025】G19科技**侧8号地块,购置注塑机、空压机、全自动烫金机、冲床、点焊机、抛光机、砂光机、抛丸机、搪瓷炉、喷塑炉、液压机、超声波清洗机等,实施年产2000万个智能家电零部件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滤筒+活性炭吸附处理;喷砂废气和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喷搪废气经水帘喷淋工艺收集处理;喷塑废气经滤筒+布袋除尘工艺处理;胶粘废气、固化废气、丝印废气、烘干废气、清洗废气经集气罩等措施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喷洒除臭剂措施处理。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经“隔油+调节+气浮+混凝沉淀+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的生产废水一同纳管。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做好防渗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0309
通讯地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