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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997735公顷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园区**大道**线北侧、**大道2号路西侧 | ||
| 年限: | 20年 | 土地用途: | 三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3300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一)拟出让土地建设项目为绿色低碳尿素项目。主要分为尿素生产工艺装置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服务性工程,分三期建设,本次项目准入为一期,规模6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约为8719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约为79017万元),申请用地约210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约为376万元/亩,达产后,预计年产值约为142215万元;预计年纳税额约为4073.74万元 (二)拟出让土地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能源政策要求,如达到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需在开工建****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出让合同定金。 (四)交款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付款方式:转帐。 (六)交地时间:出让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土地。 (七)交地条件和方式:达到三通一平交地;****开发区****中心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八)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投产。 (九)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工贸数据局签订《****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相关产业、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指标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和监管。 (十)受让方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五之前,不得将土地抵押。 (十一)宗地采用弹性年限(20年)供应。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由土地受让方向出让方提出续期使用申请。出让方组织相关部门在接受申请后1个月内完成土地续期使用评价工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且经评价达到合同约定使用条件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缴纳续期费用,最长续期年限为30年(总年限不超过工业用地最长使用年限50年)。受让方未提出续期使用申请,或者经评价后认定不再予以续期以及因公共利益需收回土地的,到期后自然终止合同,依法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如续期时有最新政策,按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 ||||||
二、公示期:2026年06月02日 至 2026年06月0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24000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5****9027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