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校园餐饮(学生食堂)外卖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委员会评审,比选人确认,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校园餐饮(学生食堂)外卖服务项目
二、比选项目编号:****
三、比选情况
| 应选人名称 | 资格性 审查结果 | 符合性 审查结果 | 比选报价 (配送单价) | 综合得分 | 排序 | 是否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
| **** | 合格 | 合格 | 2.50元/单 | 97.10 | 1 | 是 |
| ******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70元/单 | 94.96 | 2 | 是 |
| **行****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60元/单 | 91.02 | 3 | 是 |
| ******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50元/单 | 87.00 | 4 | 否 |
| ******公司 | 合格 | 合格 | 3.08元/单 | 85.72 | 5 | 否 |
| 肇****公司 | 不合格 | / | 1.60元/单 | / | / | / |
四、中选信息
中选人名称:****
中选人地址:**市**区真北路788号520室
中选金额:配送单价2.50元/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上(主任评委)、方国庆、刘革建、王竹林、陈林秋(业主评委)
监委:刘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中选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校园网(https://oa.****.cn/con/ggtz)、****后勤保障部网(https://hqbzb.****.cn/)、****官网(http://www.****.com/)发布。
2、参与比选活动的应选单位认为中选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比选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比选人:****
地 址:**市麓**路932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731-****6245
2、委托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31-****8855
联系人:赵艳、李志强、黄艳林、马伶韵、尹润坪
地址:**市**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