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基地建设工程核技术利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092(省生态环境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工程核技术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隆平片区F07-D08-1地块****东院区,**杉木南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京港澳高速辅道、北邻规划路(长农路)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为进一步提升紧急医学救援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拟投资35000万元,在**市杉木南路以西、滨河路以北、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长农路(规划)以南地块,开展********基地建设工程核技术利用项目,主要内容有: ①在紧急医学救援综合楼(医疗区)****中心,**3间医用直线加速器机房、1间射波刀机房、1间Ir-192后装机房及其配套功能用房,并新增3台15MV医用直线加速器,新增1台6MV射波刀、新增1台后装机(使用Ir-192放射源)以开展放射治疗业务。 ②在紧急医学救援综合楼(医疗区)地下一层建设核医学科,**两处核医学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中心一处、PETCT中心+SPECT中心一处),拟使用非密封放射性核素F-18、Ga-68、Cu-64、Zr-89、Tc-99m、Pb-203、At-211、Pb-212、Ac-225、I-131、Lu-177、Y-90等,并新增1台PET-CT机、1台SPECT机以开展核医学科诊疗业务。 ③在紧急医学救援综合楼(医疗区)地上一层建设急诊科,**1处DSA机房及其配套功能用房,新增1台DSA以开展介入手术业务。 ④在紧急医学救援综合楼(医疗区)****中心,**1处DSA+CT机房及其配套功能用房,新增1台DSA及1台CT以开展介入手术业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