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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自贸中德人组办发〔2026〕8 号)的相关要求,按照申报、审核、选房等工作程序,已完成2026年第一批租赁型人才住房配置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6年6月4日17:00之****区管委505房间(**区鹏湾路57号),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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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