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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进行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首饰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3年12****环保局批复(贺环审〔2013〕88号),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吊坠、戒指、手链、手镯、项链、脚链等首饰共计5000万件。随着工艺不断变化,产品不断更新,项目的生产设备、产品规格等与原环评时有变动,为理清项目建设与原环环评审批时的变动情况,以及变动带来的环境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董主任,138****5518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报告书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钟工/134****00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U9JiB5QCXCJfqUUG__6LMg 提取码:2i7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或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等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书面意见提交到****(**市**工业区龟石北路东侧A地),或发送电子邮件至****@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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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