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路工程试验仪****公司)询比项目
第1号澄清函
致响应文件持有者:标书代写
根据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6项规定,招标人********中心对 ********中心公路工程试验仪****公司)询比项目(采购编号:****)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标书代写
一、对响应文件的澄清回复:标书代写
问题1:采购文件中采购明细第15项锚杆拉拔仪的具体力值范围是标书代写
回复1:锚杆拉拔仪规格型号补充如下:
一、设备组成:
1、智能锚杆拉拔仪1台;
2、锚具:规格(mm)直径20、22、25、28,各2套;
3、转换头:规格(mm)M20、22、24、27,各2套;
4、拉杆:2套;
5、垫片:2套。
二、技术要求:必须满足JJG(交通)179-2022《锚杆拉拔检定规程》中对该类设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锚具、拉杆、转换头、垫片需和拉拔仪适配;
2、垫片:内径22.5mm,外径68mm,厚度9mm;
3、拉杆内径22mm、外径31mm;
4、拉拔仪指示器为力值指示器;
5、****中心孔:35mm;
6、拉拔仪油缸行程:80mm;
7、拉拔仪测量范围0-200kN;
8、拉拔仪油缸重量≤15kg;
9、拉拔仪分辨率0.1kN。
三、溯源参数及合格要求
必须按照JJG(交通)179-2022《锚杆拉拔检定规程》和相应检校规程中“首次检定”的要求进行计量检定并合格,同时须满足相应检测标准中对该仪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外观、铭牌、指示器完好。
2、内泄漏油压示值相对误差≤5%。
3、拉拔力示值相对误差为±2.5%。
4、拉拔力测量重复性,用实验标准偏差表示,≤2.5%。
5、内插误差为±3%。
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