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坦洲投审〔2026〕11号
**市****统计局****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贵单位报来“****开发区****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依照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经济开发区产业体系,推动坦洲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结合《****开发区****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审核与规划选址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参建单位为坦洲****服务中心、坦洲镇投****事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共性厂房两座21625.14平方米,占地面积3604.19平方米,**园区产业配套道路158米,建设园区110kV高压电缆管沟1100米,**园区机动车停车位7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4个,充电桩5支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额11222.0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财政与企业自筹共同解决,积极争取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其中由****服务中心作为参建单位负责实施建设产业配套道路、高压电缆管沟等市政分部工程,该部分工程资金全部由镇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时,需按照中府〔2026〕32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9.90吨标准煤,其中年煤炭消费量0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市****统计局
2026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分局、****服务中心、投****事务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其他费用包括: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2.78万元。2.环境影响评价费1.41万元。3.工程造价咨询费38.21万元。4.施工图审查费8.98万元。5.招标代理费19.63万元。6.工程保险费28.49万元。7.白蚁防治费6.73万元。8.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21.58万元。9.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47.49万元。10.测绘费9.50万元。11.检验检测费56.98万元。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2.38万元。13.预备费为510.79万元。14.建设期利息303.00万元。15.土地使用费192.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