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6月 02日至 2026年06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1008,020-****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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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广****中心13号厂房201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省******中心13号厂房201,占地面积50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6.29平方米,该项目从事血液、尿液的检测工作,进行药物筛查与定量检测1000例/年,血药浓度监测500例/年和挥发性物质检测180例/年,合计生物样本1680个。该项目不接收传染病病人的样本,不涉及重金属检测、生物安全和转基因实验。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加强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