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工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工程中心项目 | **县筱埕镇逻迴村 | **** | **大学 | 拟建项目位于**县筱埕镇逻迴村,占地面积39087m2,由实验综合区、藻类养殖繁育区、鱼类养殖繁育区、贝类养殖繁育区、原水处理区、尾水处理区等几大主要部分组成。 | 施工期: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居民生活配套设施消解,不外排;施工泥浆水和建筑废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废气:建筑材料应妥善存放并用篷布遮盖;应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喷淋,定期洒水,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冲洗轮胎,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等措施进行施工扬尘的控制。3、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施工设备、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进行施工噪声控制。4、固废: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不可回用的定点收集,定期清运。 运营期:1、废水:生****工程中心综****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养殖废水通过室外废水管线汇集至室外尾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放。2、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设压缩机、增氧机、排风设备、动力设备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3、固体废物: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