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日)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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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日)
时间: 2026-06-02 1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工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中心项目

**县筱埕镇逻迴村

****

**大学

拟建项目位于**县筱埕镇逻迴村,占地面积39087m2,由实验综合区、藻类养殖繁育区、鱼类养殖繁育区、贝类养殖繁育区、原水处理区、尾水处理区等几大主要部分组成。

施工期: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居民生活配套设施消解,不外排;施工泥浆水和建筑废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废气:建筑材料应妥善存放并用篷布遮盖;应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喷淋,定期洒水,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冲洗轮胎,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等措施进行施工扬尘的控制。3、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施工设备、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进行施工噪声控制。4、固废: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不可回用的定点收集,定期清运。

运营期:1、废水:生****工程中心综****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养殖废水通过室外废水管线汇集至室外尾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放。2、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设压缩机、增氧机、排风设备、动力设备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3、固体废物: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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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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