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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6年度第四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6年度第四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荔府呈〔2026〕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县佳荣镇威岩村的集体农用地0.0771公顷(耕地0.06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77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771公顷。
二、你县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县2026年度第四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