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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社会**再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单位依法对保管困难、易变质的季节性涉案物品开展变卖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物品
本次变卖物品为**收复**料(17-17-17)等共计129种肥料产品(详见附件1)。
二、变卖方式
本次变卖采取多方询价、价高者得的方式实施。
三、参与报价条件
参与报价主体须为具备相应资质的肥料生产企业、种植户等用肥需求量较大的经营主体。
四、报价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得变更);
5.合规经营承诺书/用途保证书(详见附件2、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上述材料应以无标识投标形式提交;
2.最终成交企业应在7日内按报价支付变卖物品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在30日内将变卖物品搬离。
五、结果确认
由我单位组织人员对收到的暗标材料统一拆封并开展资格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企业。
六、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逾期将一律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横州市横州镇淮海路80号****执法办公区401室(联系电话:0771-****803)。
附件:1.涉案物品清单
2.合规经营承诺书
3.用途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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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