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碎石加工项目
项目地址:**省**市**县**省**市**县龙爪镇楚山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别在厂址 1 和厂址 2 建设 1 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共建设 2 条碎石加工生产线。两厂址直线相距 3670m,厂址 1 位于厂址 2 东南侧。本项目原料为**县****公司采石产生的存量石材废料,原料堆积密度为 1.5t/m3,产品堆积密度为 1.5t/m3。两厂址年用原料量相同,年产产品量相同。厂址 1 年用原料花岗岩 8.4 万吨(5.6 万 m3),年产狗头石 4.5 万吨(3 万 m3),石子 3 万吨(2 万 m3)。厂址 2 年用原料花岗岩 8.4 万吨(5.6 万 m3),年产狗头石 4.5 万吨(3 万 m3),石子 3 万吨(2 万 m3)。本项目共计年使用原料花岗岩 16.8 万吨(11.2 万 m3),年产狗头石 9 万吨(6 万 m3),石子 6 万吨(4 万 m3)。
项目性质:**(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刁永利
(3) 联系电话:133****1996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公司
(2) 联系人:张芷柔
(3) 联系电话:173****825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6.2--环评--****碎石加工项目.docx24.0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