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物联网科技产业园1#、2#楼电梯改造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需求“三、服务需求”“2、基本技术要求”“二、基本功能要求”中“2、开关门按钮、到站指示灯”现变更为“2、开关门按钮”。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需求“五、其他要求”现删除“23.其他要求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文要求,本次采购的电梯需严格执行该文件对电梯更新的专项要求和检验附加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要对本次更新的电梯进行现场勘测,制定更换安装方案。原有电梯的导轨(含支架)、铸铁对重块(含对重框架)、轿架、层门(含门套、地坎)等设施,虽质量安全性能较高、使用寿命较长、有继续利用价值的零部件,中标单位可回收,但不可翻新使用。”
3、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技术评审”中所要求的“4、通过对所投电梯门机系统动作试验次数进行评审:门机动作次数≥1600万次的,得4分;门机动作次数≥1400万次,且<1600万次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检测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因电梯门机系统为组合式机电总成,门锁或门开关是门机系统核心功能部件,其动作寿命直接决定门机系统整体使用寿命。我司提供门机中的门锁或门开关等动作次数寿命的CMA/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能否满足本条招标要求标书代写
答:门机系统是门锁开关、驱动电机、限位开关、光幕等一系列部件组成。门锁或门开关的动作次数检测不能体现出门机的优越性。因此,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幸福路与桃花潭路**中国网谷2#楼17层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0551-****05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中心综合楼7楼
项目负责人:李工
电 话:0551-****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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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