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笔记本电脑零星采购(竞低价)公告
竞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采购笔记本电脑
二、项目编号:****
三、存货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详见报价表。
四、参与竞价单位要求:笔记本电脑参考品牌为“联想”,参选人须选择该参考生产厂商、品牌进行报价、且须填写对应生产厂商、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货期: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供应。
六、交货地点:****。
七、本次竞价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为不含税7449元,最高限价单价为不含税7449元/台,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单价及总价的竞价视为无效,以不含税最低总报价作为成交总价、对应的报价单价为成交单价。按不含税成交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取整到元)。
八、验收方式:
(一)货物验收标准: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交付货物时,采购人及成交人双方指派人员到现场对产品数量和外观进行验收确认。
(二)成交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合格证明、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含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采购人;成交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项约定的资料和工具的,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三)采购人对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有异议,应于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产品外观初步验收合格,不视为采购人对产品符合技术标准、性能要求和产品质量的确认,也不减轻和免除成交人对产品质量及性能所负责任和义务。
(四)货物安装验收标准:安装质量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九、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无预付款,成交单位按要求提供货物,经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成交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
(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若遇国家政策变化对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按国家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并据此相应调整含税总金额。
招标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