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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0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批复文件 |
| 1 | 关于2026年微石新材料**总部及电子级高导热粉体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彭环承审〔2026〕7号 | 2026/5/28 | |
| 2 | 关于2025年**天悦新型大健康养生膳食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彭环承审〔2026〕8号 | 2026/5/29 | |
| 3 | 关于2026年高丰新型包装PE膜生产线配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彭环承审〔2026〕9号 | 2026/5/29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致和街道东三环路三段999号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