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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九洲江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
| **市九洲江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
| A07-124********771312A-****0602-000002-3 | ||
| 其他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九洲江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九洲江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
| 标段(包)名称 | **市九洲江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市**市境内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中央预算内: 0;省级政府: 0;市级政府财政: 0;银行贷款: 0;外资: 0;自筹: 0;其他: ****000.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上述项目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等。 | |||
| 招标内容 | ①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总计清淤疏浚总长78.257km,其中九洲**流清淤疏浚42.330km,安铺河清淤疏浚16.800km,营仔河清淤疏浚19.127km,总计清淤方量1350.00万m3; ②水环境、水景观治理工程:对治理河段存在岸坡崩塌段、岸坡较高较陡且顶冲段进行护岸,建设生态护岸5.00km,配套建设2.50m宽改性沥青砼人行碧道5.50km:对九洲江木岭水闸至下游安铺镇、营仔镇两岸现状土质堤顶路面进行硬化,路面宽度4.00m,路面为0.15m厚C30砼路面,堤顶路硬化总计40.00km; ③水生态治理工程:对九洲江治理河段水浮莲进行打捞处理,总计清理水浮莲16.80万㎡:在九洲江河岸适宜段种植水杉,并结合种植挺水植物,构建河道潮岸带,进行生态修复,**生态型潮岸带56000㎡。 | |||
| 工期(交货期) | 未设置工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 | ****000.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投标人应具备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不含公告发布当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④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投入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不含公告发布当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即一家勘察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且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所有盖章处一律由(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所需签字由(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即可。 4.5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市公共**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省公共**交易平台(**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867);电子标服务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tyrz.****.cn/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cn%2Fggzy-yhzx%2F 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https://tyrz.****.cn/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cn%2Fggzy-yhzx%2F 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02日 18: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24日 09:00:00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24日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24日 09:00:0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发布公告媒介 |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九洲江大道中与**大道交又路口往东约80米廉****服务中心六楼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家松 | 联系电话 | 075****208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环市东路358号13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东琦 | 联系电话 | 020****7997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3437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