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关于项目经理奖项荣誉,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杯、鲁班奖等)的,每个奖项得5分,最高得5分。
请问我单位获****委员会颁发的市政道路优胜项目,是否符合,请给于建议。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杯、鲁班奖等)”,属于该奖项荣誉的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方能满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关于招标文件项目经理奖项荣誉: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黄 山杯、鲁班奖等)
问:项目经理在前单位履职项目获得企业市级优质工程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均可证明该项目经理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结束全程负责该工程,请问该奖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方予以认可。
3、我公司准备参与物流园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中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杯、鲁班奖等)的,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奖项名称为省优良工程奖,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如该省优良工程奖为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杯、鲁班奖等)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4、****基地安置房—室外配套工程获得市级风景园林学会优质工程奖,****政府招标建设的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工程,可划分为市政工程类别。是否满足于项目经理获奖项目要求
答:不满足;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
5、评审项“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中,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杯、鲁班奖等)因优质工程类奖项范围较广,我单位项目经理承接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奖项,是否属于优质工程类奖项范围
答:不属于。
6、尊敬的各位领导,招标文件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杯、鲁班奖等)的。我单位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工程获得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的市级项目荣誉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
7、第66页项目经理奖项荣誉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杯、鲁班奖等)的,每个奖项得5分,最高得5分。
提疑:****公司近年年市政类项目不评审**杯了,由****建设厅颁发的**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同等于**省优质工程**杯,请问否满足该项条当中的加分要求
答:本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为“优质工程类奖项”,属整体工程质量奖,因此优质结构工程奖不予认可。
8、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 (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庐州杯、**杯、鲁班奖等)的,每个奖项得5分,最高得5分。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联合会颁发的**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该协会为国内依法登****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以查询到。请问该奖项是否认可标书代写
答:本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为“优质工程类奖项”,属整体工程质量奖,因此优质结构工程奖不予认可。
9、关于对物流园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问题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项目经理要求-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本项目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以**大道改造工程为主:****花园路,****路,全长2200米,规划红线宽度35米,现状为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城市次干路;本次改造内容包含道路病害治理,沿线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完善,以及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建设,属于市政综合类项目。鉴于上述施工内容及实际情况,我方建议将前述两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同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项业绩得5分,满分5分。标书代写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1、12条修改内容。
10、联合体协议书中,第6条第(3)项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该填写什么内容此项是否作为评审项
答:由联合体双方根据自身约定填写,满足本次招标评审要求即可。
11、招标文件第3条第3.1.4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原内容“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现变更修改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12、招标文件第65页详细评审标准表中项目经理业绩原评审标准内容“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现修改更正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
13、本次招标项目因部分图纸内容调整,原已发布的图纸和清单控制价等招标资料全部作废。本次招标项目调整后的图纸和清单控制价等招标资料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答疑附件中自行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图纸和清单控制价等招标资料以本次招标答疑附件中材料为准。
14、招标文件第13页第3.2.4条原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9412.97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0.00元) |
现变更修改为如下: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3351.35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0.00元) |
15、招标文件第104页原内容“其中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确定”,现澄清更正为“其中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经开区财政投资类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施行办法》确定”。
1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6年06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现变更为2026年06月08日17时30分前。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潜川路2号
联系人:王磊
联系方式:0551-****16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7号
项目负责人:胡治
联系方式:0551-****3098
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