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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6年5月27****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遴选“美丽庭院建设及整理收纳培训”****公司的公告》,拟以公开择优方式确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截至遴选响应截止时间(2026 年6月1日15:00时),无单位提交响应材料,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二条规定,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予以终止。
后续,我单位将严格落实财政政策、规范采购流程,通过公开征集、自主择优方式确定代理机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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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