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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汀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改革局:
《****改革局关于报送**省汀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的请示》(梅市发改〔2026〕1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汀江两岸防洪减灾能力,提升沿江两岸滨水生态环境,助力中央苏区生态文旅融合,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所报**省汀江防洪治理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2506-441422-04-01-735254)项目建议书。工程任务为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兼顾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治理范围为**县青溪镇、茶阳镇等河段和**坝段,河道治理长度16.8公里,**堤防3.39公里,加固堤防4.16公里,护岸长度9.20公里,清杂清淤长度13.73公里,**闸泵2处,加固穿堤建筑物2处。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15556万元,建设资金除按有关政策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负责筹措。
四、根据《****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第六条,****水务局自行组织建设。
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