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室外工程及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基地室外工程及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委员会以 淅发改审批〔2024〕26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210-411326-04-01-887105,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县交易平台对该项目 1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cn/。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基地室外工程及基础设施项目
2.2项目编号:****
2.3资金预算:****074.08元
2.4项目概况:(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县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就职单位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企业,不足月份的,按已有月份提供)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指2023年1月1日以来。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标书代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 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 可辨。否则, 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 合格等情况的, 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3.8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6月3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24日9 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24日9 时0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 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电子标服务
招标人:****
地 址:****服务中心2号楼
联系人:柴先生
电 话:0377-****2695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京
地 址:****示范区****办事处幸福小区
电 话:150****6072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2285
地 址:**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2081
9、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 地 址:****服务中心2号楼 联系人:柴先生 电 话:0377-****2695 |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2285 地 址:**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2081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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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日期: 2026 年 6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