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路与采石路交口(拆迁空地)临时租赁项目中标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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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路与采石路**(拆迁空地)临时租赁项目中标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江路与采石路**(拆迁空地)临时租赁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邀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13日

开标日期:2026年5月29日

二、中标人结果公示

第一中标人名称:****

地址:**省**县撮镇镇大费村彭西组

年租金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万贰仟陆佰元整(¥﹕52600.00元)

租赁期限:一年整(临时)

第二中标人名称:无

公示日间: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日止

三、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社区居委会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花冲路与铁花路**,联系电话:0551-****3964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市**区七里站街道

****

2026年6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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