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信息
二、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190****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