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市)项目(补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12 09:00:00,更正为:2026-06-17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12 09:00:00,更正为:2026-06-17 09:00:00。标书代写
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水罐消防车”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原文:“1.1整车外形尺寸 (长×宽×高)≤6300(长)mm×2200(宽)mm×2950(高)mm。【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工信部公告参数截图作为佐证文件】。”
更正为:“1.1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6300(长)mm×2200(宽)mm×3200(高)mm。【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工信部公告参数截图作为佐证文件】。”
2、原文:“1.4最高车速≥100km/h。【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工信部公告参数截图作为佐证文件】。”
更正为:“1.4最高车速≥90km/h。【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工信部公告参数截图作为佐证文件】。”
3、原文:“1.5接近角/离去角≥25°/15°。【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工信部公告参数截图作为佐证文件】。”
更正为:“1.5接近角/离去角≥23°/15°。【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工信部公告参数截图作为佐证文件】。”
4、删除:“1.6发动机额定功率≥125kw。【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工信部公告参数截图作为佐证文件】。”
5、原文:“▲2.3排量≥3000ml;发动机额定功率≥125kw。【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工信部公告截图或技术白皮书等作为佐证文件】。”
更正为:“▲2.3排量≥2400ml;发动机额定功率≥110kw。【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工信部公告截图或技术白皮书等作为佐证文件】。”
6、原文:序号16中的“4.3射程>20m。4.4最大扬程>500m。”
更正为:序号15“4.3射程>20m。”序号16“4.4最大扬程>500m。”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
地 址:**市光华北路668号
联系方式:139****2223
名 称:****
地 址:**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集团公司**综合办公楼)6楼标书销售室
联系方式:0668-****838
项目联系人:吴尚霖、冯晓君、江春燕、阮学敏
电 话:0668-****838
****
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