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坂仔村农田水利设施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一事一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雷峰镇坂仔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坂仔村农田水利设施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一事一议),总投资8200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雷峰镇坂仔村人居环境提升及周边环境整治(一事一议)位于**县雷峰镇坂仔村,本项目总投资82003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82003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82003元,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2003元;
2.5.工期要求:30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叁 级或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休。)自行到****(地址:**省****开发区得盛集团办公楼5楼)报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按要求获取。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标书代写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标书代写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 年06月12日 15 时 30 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6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提供,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06月12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https://www.****.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 址:**县雷峰镇坂仔村, 邮编:362500
电 话:159****5508,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开发区得盛集团办公楼5楼,邮编: 362500
电话:135****3358, 联系人: 小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