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02
**市伊犁河湿地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伊犁河湿地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已由****委员会以伊市发改字〔2026〕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环保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法人代表为裴利计,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水系疏通共计10公里,其中新开挖水系长度3.42公里,**涵管疏通水系3.2公里,芳草湖周边水系疏通3.38公里;湿地生态修复面积共281.49公顷,其中**湿地生态修复27.54公顷,北岸湿地生态修复119.95公顷,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生态修复134公顷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水域治理共计186公顷,其中,滩面植被修复面积约为48.4公顷,生物栖息地修复137.6公顷,整治东、****处理厂排水口2处,建设中水**化利用1项;其他附属设施包括截污屏、自动在线采样水质检测设备、装配式卫生间、标识牌、垃圾桶等。
2.1.1建设地点:**市
2.1.3总投资额:21837.2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55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负责本工程的开工所需相关专题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建筑工程施工(包括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临时工程等专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各类验收(包含工程移交、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等各类验收)、试运行管理、工程保险及安责险、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签约合同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标书代写
备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业绩查询截图等,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
2、设计业绩:企业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标书代写
备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截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含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备注:①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业绩查询截图等,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截图等,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施工组成人员配置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配置齐全,须提供人员的相应有效证书(岗位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12月至2026年0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设计组成人员配置中,水工、地质、测绘、水保、环评、移民等专业负责人均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12月至2026年0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本次招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7投标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水利厅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水规〔2024〕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不得使用涉密项目资料参与公开招标投标。不得使用涉密项目资料参与公开招标投标。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的人员,以上人员有一人未经登记的,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将公开已经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4)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5)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6)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排尔哈提﹒图尔荪,联系电话:177****4769。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水利厅网(http://slt.****.cn/)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西路665号
联系人:排尔哈提﹒图尔荪
电话:177****4769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王冰、袁杭
联系电话:199****6681、199****6345
联系地址:**市环宇﹒香水湾南区一期引航青创城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