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关于2026年5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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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科关于2026年5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2026-05-18 10: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5月22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1 铁干里克镇托格拉克勒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县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装卸作业;土方、砂石料等易起尘物料全覆盖;运输车辆密闭加盖、限速行驶、出场冲洗,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选用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维护保养,尾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20891—2014)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场地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设施处理;严禁任何废水、固体废物排入渠道及**河,确保**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水环境质量不下降。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仅开展渠道日常管护与水质巡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化作业时序,禁止夜间施工;敏感目标附近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固定噪声源。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施工期开挖土方优先用于渠堤回填,弃方沿渠侧铺平压实;拆除废混凝土、施工废渣等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可回收物**化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统一收集处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强化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缩小作业面,减少地表植被与土壤扰动;表土分层剥离、单独堆放、优先用于后期恢复;临时堆土、堆渣采取苫盖、压实、防风防雨措施,避开大风及暴雨天气作业;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实施迹地恢复与植被复绿。运营期加强渠道巡检与维护,严格执行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保护周边农田、植被与土壤环境,提升水**利用效率与生态稳定性。
刘洋0996-****807
2 **县铁干里克镇库尔干村、亚喀吾斯塘村2026年防渗渠以工代赈项目 **县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装卸作业;土方、砂石料等易起尘物料全覆盖;运输车辆密闭加盖、限速行驶、出场冲洗,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选用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维护保养,尾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20891—2014)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场地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设施处理;严禁任何废水、固体废物排入渠道及**河,确保**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水环境质量不下降。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仅开展渠道日常管护与水质巡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化作业时序,禁止夜间施工;敏感目标附近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固定噪声源。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施工期开挖土方优先用于渠堤回填,弃方沿渠侧铺平压实;拆除废混凝土、施工废渣等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可回收物**化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统一收集处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强化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缩小作业面,减少地表植被与土壤扰动;表土分层剥离、单独堆放、优先用于后期恢复;临时堆土、堆渣采取苫盖、压实、防风防雨措施,避开大风及暴雨天气作业;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实施迹地恢复与植被复绿。运营期加强渠道巡检与维护,严格执行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保护周边农田、植被与土壤环境,提升水**利用效率与生态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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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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